各所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要求,昊华总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参照《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附件2)执行。并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总公司经济运行部(e-mail:haohuaqiyebu@sina.com,电话:010-58650651,传真:58650669),总结中必须列表说明“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解决了企业哪方面的安全问题、用数字说明开展的宣传活动及整改的隐患。
附件1: 《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
附件2: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