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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国企改革的红线、底线和方向
来源: 中国化工集团 发布时间: 2014-07-01

内容提要:深化国企改革是篇大文章,也是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一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底线、指明了方向。

  深化国企改革是篇大文章,也是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一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划定了红线、明确了底线、指明了方向。

  划定红线:不能借国企改革之名谋取暴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些人纷纷借机宣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大力推进私有化,要让更多私企、外企控股国企,让更多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等论调,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思想混乱。回首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并引发了不少问题。有的人一讲改革就是卖国企,好像只有卖光、送光才算改革成功……私有化付出的一个代价是大量企业职工下岗,他们不仅未能分享到这种改革的成果,反而成为改革的牺牲者,而国家也不得不为此背起沉重的社保负担。与此相对应的是,少数曾经的国企高管打着改革的旗号成为亿万富翁。现在又有人鼓吹:“要混合就得卖,不卖不能混合”。如果以改革之名,强制要求国企向私企、外企出卖产权或资产,那就不是为了加强国企,而是为了削弱国企。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有些人强调,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要让私企参与到国企中。但如果某些国企高管借着这个口号,与某些私企老板勾结起来,共同进行暗箱操作,那么“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就很可能会出现。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是在人民群众监督下推进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这就要求国有产权或资产的转让必须公开透明,应该尽量在证券市场上公开融资、公开转让,面向所有企业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建议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主管、监管,尽快设立全国统一的国企产权或资产转让平台,强制要求无论哪一家国企转让产权或资产,都必须在这个大平台上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决不允许任何企业私自转让或者委托某个机构转让。同时,要把这个平台打造得像玻璃窗那样透明,从而杜绝任何暗箱操作行为。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防止外资控制我国经济命脉。我国的国企不仅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着经济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更肩负着与国际垄断资本控制下的跨国公司进行抗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任,因此,常常被西方国家和跨国公司视为眼中钉。如果外资、外企介入国企改革,要首先考虑经济安全问题和整个国家安全问题。否则,外资、外企介入后,可能窥视国企的决策、政策等机密,这对中国经济安全的影响可想而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06年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已对外资开放的产业中,每一个产业排在前5名的企业几乎都被外资控制着;尤其是中国的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竟然在21个产业里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可以说基本上控制了这21个产业。这个数据今天应该更加触目惊心!因此,一定要警惕外资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际进一步控制中国经济命脉,危害中国经济安全。尤其是要严防外资借机渗入国防、铁路、能源、电信、公用事业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要呼吁人民群众都积极行动起来,监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个过程,绝对不能让借国企改革之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再次发生。尤其是要警惕国企内部人和引进的所谓合作者勾结起来,通过做假账、转移资产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可设立国企改革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关于国企改革中失职、渎职、腐败等行为的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国有资产流失线索,要积极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对于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及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惩治。要通过对这些国有资产流失案例的剖析,建立健全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工人权益保护机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警惕有人打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旗号内部瓜分国有资产。国企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是本轮国企改革中很受关注的话题,一些地方也在进行试点,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方向。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全民所有的法定资产,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不管是国企管理层还是普通职工,谁都没有权力将其变为某一部分人的私产。即使国企内部的领导、职工,也不能自己决定给自己分股送股,把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变成个人私产。允许甚至鼓励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推行职工持股试点,是让他们自己掏钱来购买所在企业的股份,而不是借机瓜分国有资产。

  明确底线: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而国企则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和支柱。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确保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作用。国有经济通过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成为国家整体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引擎,是政府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纠治市场失效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先决条件。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无论如何改革,我们都不能突破这个底线,否则就会走上邪路。

  即使在经济私有化、自由化浪潮发展多年后的今天,在欧洲,不少国家的国有经济在许多重要领域仍占据支配地位,国企投资占国家投资总额的比重一般都在20%左右。如法国就超过了27%。而仅仅法国中央一级政府拥有多数股权的企业数量就有51个,雇员83.8万人,其拥有的国有企业权益占gdp大约15%,排在欧洲各国的第6位。挪威中央一级政府拥有国有企业46个,雇员23万人,约占总就业量的9.4%,其中2008年国有企业权益更是接近gdp的70%,在2004年的基础上又提高了10%。苏联解体后,虽然掀起过一阵私有化浪潮,但大部分国家的国有经济力量依然非常强大。俄罗斯国有经济固定资产的比重达到40%,国有经济控制的gdp更是接近50%,且在国有经济中就业的比重达31%;而白俄罗斯的国有经济比重更是超过70%。这也许是俄罗斯、白俄罗斯不惧怕西方威胁、敢于对抗西方霸权的重要原因和底气所在。

  一些国外朋友也对中国的国企改革提出了忠告。2012年2月15日,德国前总理施密特接受采访时提醒中国说,中国国企改革涉及上百万亿资本的所有制改革问题,目前的国企大体是垄断性的、关乎国家安全的,应该是以长期稳定发展、而不是以追逐利润为第一价值目标的;国有企业的利润是人民的利润,如果对这些国企实行私有化,未必有利于竞争,效益未必会更好。他还以铁路系统为例指出,一些西部的铁路系统严重超载而收费很低,如果实行私有化它们就会停运或提价,这对内陆的发展是个打击。外国朋友都能看清楚的危险,难道我们自己置若罔闻?

  2012年中国gdp为519322亿元,人均gdp为38354元,已经超过6000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国有经济的高速发展则是中国能够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源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进一步凸显了国有资本的全民所有性质,只有不断加强国企,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更多享有国有资本收益。试问,国家能将外资、私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吗?能让外资、私有资本不讲条件、不求回报地投入贫困地区建设或应对地震、洪灾等灾难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要使中国更加强大,要让人民更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必须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并且要把这个底线向全世界明示。

  一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少人想到的就是出卖国企的产权或资产,就是单向地让私企、外企进入到国企中。其实,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绝不应该是、也不能是单向的,而应该是双向甚至多向的。私企、外企可以通过购买国企的产权或资产进入国企中,国企也可以通过购买产权或资产进入私企、外企中,甚至控股一些优质的私企、外企,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如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只是出卖国企的产权或资产,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削弱国企,谈何加强?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绝不是削弱国企,更不是私有化。我们要推行的是国企、私企、外企之间双向甚至多向的混合所有制,而绝不仅仅是出卖国企的产权或资产给私企、外企。

  指明方向: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企的不断发展壮大是支撑中国经济腾飞的主要力量,也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重要的保障。“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是党的十八大指明的国企改革方向。国企应该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要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在推动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正视和认真解决目前国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切实强化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积极性,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惩贪污腐败等,在深化国企改革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

  必须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和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随着国企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上市等方式实现国有产权多元化,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确实在不断增强。但我们也要看到,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有的国企收入差距较大甚至过度悬殊,有的国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有的国企管理粗放、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国企现代企业制度流于形式甚至搞家长制,还有的国企领导人决策独断专行、生活奢靡腐化、用人任人唯亲,甚至为了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员工的积极性,而且使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受到损害。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新活力,对于所有国企都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所以,增强活力、激发活力、展示活力,确实是所有国企特别是其领导人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必须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对于如何通过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应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家深入研究,制定明确的路线、政策、法规等。我们要清楚地看到,从行业分布上看,我国目前90%以上的国企处于竞争性领域,“让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等说法就是变相的私有化论调,将国企私有化的最根本目的就是摧毁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对于如何科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防止出现新的国有资产流失,警惕有人借机掀起新一轮国企私有化浪潮等问题,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选择一部分行业的一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教训后方可大范围推行。要按照中央制定的路线、政策、法规,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防止一哄而上。

  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是一个大国,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什么是颠覆性错误?就是指背离社会主义的根本性、方向性的错误。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自然也是中国经济建设的领导核心,是国企改革的领导核心。在国企改革中,必须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并同一切错误言行作坚决斗争。只有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解决当前国企存在的贪污腐化、奢靡浪费、任人唯亲等腐败问题,才能团结和带领群众同一切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才能保持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就是取决于谁控股,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央应当严禁以国企改制为名放弃控股权,更不能改变重点国企的性质,这是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必须强化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强化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是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坚实基础。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近年来,国企中的腐败问题不断出现,甚至在某些行业非常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忽视,某些国企领导干部根本不把群众监督和职工利益放在心上,为了个人私利竟然牺牲职工和国家的利益。有关资料表明,央企主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与全部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倍数不断扩大,在某些行业甚至遭到多方面的质疑和批评。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国企应当重视职工收入的增长。实际上,也有不少央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实现了企业效益与职工收入的同步、快速提高。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戌源说:“上海国际港务集团从近些年的发展中也尝到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甜头,我们从2006年整体上市到现在,整个净资产翻了一番,利润也基本翻一番,职工收入也翻了一番。”这三个“翻一番”是国企改革应该坚持的方向,尤其是在发展好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应该把推进职工持股制度改革作为重点,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职工收入。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国有单位人均工资38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而私营单位人均工资为207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3%。国企与私企谁是提高劳动者收入的模范,对比之下一目了然。因此,只有不断提高私企的工资水平才能强化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而不是相反。中央相关部门应该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一个员工持股的规范性意见,以此作为切实强化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重要突破口。

  必须要求国有企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是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敞开各种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也要接受参与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的所有企业的监督,借鉴私企、外企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可设立国企改革举报电话、信箱、网站等,接受社会各界对国企改革中失职、渎职、腐败等行为的举报,征求社会各界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以凝聚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搞好国企改革。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新闻、微博、微信、论坛、博客、播客等各种传播形式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威力,为人民监督政府、打击腐败提供了最好的阵地和舞台。有关部门应把国企改革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纯洁性、先进性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一步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腐败行为的渠道。反腐败职能部门也要特别注重从网络曝光中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等线索,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举报国企改革中的错误做法和腐败问题,使那些企图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机会的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真正坚持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本文章摘自《红旗文稿》第11期,作者: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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